关于开展25年春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心理中心  发布时间:2025-03-27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0

各学院:

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,经研究决定,学校于2025年3月26日—4月4日对 20、21、22、23级未毕业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,希望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支持保障工作。

一、测查目的

帮助学生全面地了解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,从而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心理健康。

二、测查对象

   20、21、22、23级未毕业全体学生(含外出实习学生)

三、测查工具

scl-90症状自评量表网络版

四、结果处理

   1.帮助学生了解自身心理状况。

   2.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根据测查结果,为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服务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   1.各学院安排好辅导员老师负责学生学习测查流程以及组织工作。

   2.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查的学生应提前向辅导员请假,辅导员将名单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,以便另行安排时间补测。

  3.如有疑问,可以拨打电话:0564-3307717

六、测查流程

25年心理普测流程.doc